律师解答:
劳动法没有规定企业职工可以休几天事假。事假,是劳动者因为私事而请假,没有特殊事由,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批准,劳动法没有赋予职工事假天数的权限,只是规定了企业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是否批准事假,批准多长时间是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遵循法律公平原则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部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2.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炊事人员、勤杂人员等,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得经常性的生产奖金也很少,对于他们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该与工人有所不同。因此,他们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二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的天数,不发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