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被告不签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签传票,当事人一方可配合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被告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3、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4、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发生前述情况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尽快采取上述措施,以节约时间。
二、法院传票送达后多久开庭,不去可以吗?
建议查看传票,法院传票上有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到达审理的法庭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需要去,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法院的传票是什么意思呢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