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平等自愿的原则:
在平等自愿原则中,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前提,自愿则是平等的必然体现,不平等就难以真正实现自愿。
2、协商一致的原则:
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合法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第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
(2)第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
(4)第四,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5)第五,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