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网上购物出现纠纷,消费者起诉商家还是购物平台?
1、消费者可以直接起诉商家。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虽然是通过购物平台进行,但购物平台只是一个服务商平台,集合了众多的商家入驻,实际上与消费者达成买卖合同关系的相对方,是购物平台上实际经营特定商品的商家,并非购物平台。因此,消费者可以直接起诉商家,但一般不能起诉购物平台。
即便消费者起诉了购物平台,除非符合特定情形,购物平台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特定情况下,消费者可起诉购物平台。
(1) 不能联络责任。如果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不能提供卖方或商品服务提供商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信息,消费者也可以向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要求赔偿.
(2) 明知不管责任。如果在线交易平台提供商知道或应该知道卖方或服务提供商使用其平台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卖方或服务提供商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 自营商品责任。有些购物平台,有自己的自营店铺,通过自己的购物平台对外进行销售商品,此时商家和购物平台发生重合。如因购物平台自营商家的商品买卖出现纠纷,消费者可以直接起诉购物平台,进行索赔。
法条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