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恋爱共同买房分手时的分配: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结婚,所以一般不依照《婚姻法》。一般会比照《物权法》。如果是写在两人名下的,一般会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如果是写在一个人名下的,一般会会认定为其个人的财产,房子增值就和没有写上名字的那个人没关系了,只能要回出资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