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对于有遗嘱过户需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的问题通常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经公证的遗嘱,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其他子女进行签字的,可以直接由房屋管理部门直接按照公证遗嘱进行办理手续;第二种情况是没有经过公证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其他子女进行签字来证实遗嘱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