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办理程序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