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一、夫妻离婚后可以复婚吗
夫妻离婚后可以复婚。
一、办理复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二、复婚的详细流程如下:
1、预约,有部分地区在申请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先在网上预约,具体看各地民政局的管理规定;
2、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4、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6、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离婚前户口本男女双方要改已婚吗?
现在没有要求一定要把户口本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配偶死亡如何证明夫妻关系
需要死亡证明。如果结婚证丢失,是可以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并且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程序如下: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的,可以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须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1、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所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盖印章身份证或户口卡丢失者,须持由派出所出具并加盖派出所印章的原身份证号码证明或户籍证明。2、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何时何地与何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因结婚证丢失,同意前去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单位盖章。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3、查档证明。内容: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出证部门盖章。由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4、双方近期三寸半身免冠平光纸合影像片三张或二寸单人像片各三张。5、个人声明。用16开纸写明申请补办原因、理由、用途,并表明丢失的结婚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签字并按指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