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包括服务场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对其过错的举证上实行举证倒置原则,即经营人举证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对场所内会造成安全事故的地方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及采取了相应的安 全措施方可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