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是:
一是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
二是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
三是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证件损坏、丢失的。
一、身份证去哪里办
身份证的办理地点具体如下:
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办理。
身份证换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公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
2、证件损坏或登记项目、相片无法辨认的;
3、公民需要变更证件上登记项目内容;
4、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5、自愿更换居民身份证的。
二、别人可以帮忙补办身份证吗
根据所在省市情况而定。
一是如果办过二代身份证,可能让家人办理。
如果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居民丢失身份证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居民身份证》进行申办。如未办理过二代证的居民,则无法委托他人申办。
二是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可以异地一对一互办身份证,不用本人回到老家办理。
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是以上情况都不符合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身份证丢失不知道在外地上班怎么办呢
身体证丢失,人又在外面上班,可以在上班的地方异地办理身份证。我国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当事人可以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办理,然后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