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可以由双方自行解除。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所谓的同居关系,顾名思义就是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在一起,所形成的一种关系。但是,前提是双方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履行相关的婚姻缔结前的法定手续或者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