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
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但对于因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
一、同居多长时间算是事实婚姻
我国已经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所以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男女,只能算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是违法婚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一)、同居关系解除的方式如下: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二)、同居的构成如下:
1、未经结婚登记;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总之同居多长时间都不算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对于未经结婚登记、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都属于同居。
二、如何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妥善安置。只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同居一方或双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有纠纷,则可以待女方生产之后,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