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催告不复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中并无自动离职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