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时,可以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过户给女儿,但必须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决定,视为对女儿的赠与,如果是一方私自做的决定,那么另一方可以请求该赠与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_x000D_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_x000D_
第六百五十八条_x000D_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