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承认盗窃能批捕。批捕的标准是: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