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