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毒有害工种,顾名思义,指的
是对人身健康会产生危害的一些岗位,煤
炭、冶金、机械、化工等行业的部分岗位,
都在此名录之中,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
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即从事高空和特别
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
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
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曾从事两个及两
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
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
,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
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
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
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
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
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特别
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
读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
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
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
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
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
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
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
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
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
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
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
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
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
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
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
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
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
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
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
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的护理费,护理
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
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
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
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第五条不
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
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
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
按二十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