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对于特殊工种岗位津贴的规定:特殊工种岗位操作人员在正式报到上岗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岗位特殊津贴,但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自离开原岗位当月起不再享有原岗位特殊津贴。
当月请假在四天(次)以内的,停发离岗期间的岗位特殊津贴;当月请假超过四天(次)的,以及旷工半天以上的,全额取消当月岗位特殊津贴。
因工受伤治疗期间,在一个工资结算周期内休息时间不超过天的,可全额享有岗位特殊津贴,超过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岗位特殊津贴;月出勤时间不足小时的,不享有岗位特殊津贴。
离职人员未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或在试用期内申请辞职的,从申请当月起不享有岗位特殊津贴。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或开除,当月不得享有岗位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