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_x000D_
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_x000D_
2、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_x000D_
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_x000D_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_x000D_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