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1、税收收入:通过征税取得的收入在中国税收收入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五类税,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
2、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的权获得的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使用费等收入的总称;
3、国债收入:国债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信用方式取得的有偿性收入。国债收入具有自愿性、有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4、收费收入:收费收入是指国家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特定公共设施的使用时,向受益人收取一定费用的收入形式;
5、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