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父母出资购房一般属于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赠与的房产如果办理了过户登记并进行了公证是不可以收回的,如果没有就是可以收回的。并且,如果被赠与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权利的,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_x000D_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