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发挥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作用,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的使用范围,方便学习者通过自主学习接受高等教育。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专业、不同省份、不同主考院校、学历与非学历之间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法律依据】:
《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 二 畅通学分认定和转换通道 (一)推动各类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高等学校之间学分认定和转换以课程为基础。各类高校学生学习外校课程并达到一定要求,通过本校认定后,可转换为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高等学校认定外校课程,要考察其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时数、考核方式等教学要求和师资水平、教学条件等教学能力,评价与本校相关课程的要求是否基本一致,确保学生通过学习外校课程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水平与在本校学习基本相当。高等学校自主制定外校课程认定办法,规范细化认定流程,具体规定外校课程认定的种类、数量以及外校课程学分所占最高比例。及时汇总、更新、公布认定的外校课程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为学生学习外校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创造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