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是否受法律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说明。因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或同居,第三者一般不构成犯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的,由受害人起诉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通奸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为无过错方,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都没有明确规定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一方面考虑到有些第三者对于另一方有婚姻的事实并不知情,甚至第三者有时也是“受害者”,在此情况下追究他们的责任就不合情理;另一方面,婚姻的维系更多是婚姻当事者的义务,而婚姻中的矛盾在所难免,婚姻当事人因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的调解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