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有案底不影响办理居住证,程序是一样的。
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3、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就业或就学等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