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企员工辞职是否有补偿
1、外企员工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是有补偿的。按照劳动年限来进行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则公司是不需要进行任何补偿的。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提出辞职的劳动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
员工主动辞职是解除合同。员工在提交辞职信30日后可以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领取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存在损害劳动者合法利益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