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执行担保的概念是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暂缓执行的,如果担保有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_x000D_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_x000D_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