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律师回答
摘要: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并提供适当担保,以保护双方利益。先给付义务人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履行能力降低的责任。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减少损害,促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规定先给付义务人举证,防止滥用不安抗辩权。若先给付义务人无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负的义务
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先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
先给付义务人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使后给付义务人尽量减少损害,及时地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以消除不安抗辩权,使先给付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规定先给付义务人负上述举证义务,可防止其滥用不安抗辩权,借口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如果先给付义务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延伸阅读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
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告可以通过辩称自己的行为是出于对自身安全的合理担忧而采取的防卫措施,从而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然而,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意味着无责任可言。被告在行使该权利时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首先,被告需证明其行为确实符合不安抗辩的要求,包括合理担忧、必要性和合理性等。其次,被告需证明其行为没有超出合理的限度,例如过度防卫或不必要的暴力。此外,被告还需证明其行为符合当地法律的规定。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被告应当遵守法律的限制,并且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保护,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法律系统应确保对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人给予适当的法律保护,以确保正当防卫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同时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结语: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先给付义务人应负有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的责任,以便后者能够尽快提供适当担保。通知内容应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明提供担保的合理期限。先给付义务人还需承担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且存在现实危险的责任。通过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促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从而消除不安抗辩权,确保先给付义务人能够履行其义务。此规定旨在防止先给付义务人滥用不安抗辩权,以及借口后给付义务人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而随意拒绝履行债务。同时,被告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其行为符合不安抗辩的要求,并遵守法律的限制,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承担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方的履行抗辩权。...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双方签订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先履行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中止履行;先履行方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履行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担保。...查看全文

不安抗辩权如何合法行使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实际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合法违约”的权利。但如果当事人不当行使抗辩权,仍然需为自己中止履行的行为付出代价。当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有确切证据,不能靠主观臆想,尤其是要注意区分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通知吗

法律分析: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是需要通知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通知吗

行使抗辩权时需要通知对方。按照《民法典》规定,双方需要相互通知。如果对方提供担保,则需要恢复履行。如果对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则视为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通知吗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要通知对方。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根据前一条规定中止履行,就应立即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就应恢复履行。如果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既没有恢复履行能力也没有提供适当担保,就被视为自己不履行主要债...查看全文

在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是否需要进行通知?

本文介绍了不安抗辩权的相关知识。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需要承担两项附随义务,分别是通知对方并履行通知义务,以及承担其他义务。如果不及时通知对方, 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在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仔细履行相应的义务。...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有哪些义务?

律师分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有哪些义务

法律解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有哪些义务

法律分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_...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要求有哪些呢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要求包括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查看全文

不安抗辩权应承担哪些义务?

当债务方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适当担保,否则被视为不履行主要债务,可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确切证据,也需承担违约责任。...查看全文

不安抗辩权应承担哪些义务

本文介绍了不安抗辩权的相关内容。不安抗辩权是指第一债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偿义务人的履行能力降低时,可以中止履行并通知后偿义务人。前偿义务人需及时通知后偿义务人中止履行意思表示和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同时,第一债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查看全文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同一双务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相互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且后履行方没有提供适当担保时,先履行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查看全文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查看全文

不安抗辩权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行使

首先,能够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当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债务,且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是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其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的,方可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的义务有哪些

法律解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时负的义务有哪些?

律师分析: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义务,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查看全文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这种情况并非当事人恶意所为,而是在经营中力所不及,或者经营不善而造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后果。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该方当事人极有可能无力清偿债务,因此,先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2.转移财产、...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