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是根据上海医院等级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50元;
2、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300元。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上海60周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0%。但必须达到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上海城镇户籍人员,在无任何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可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