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新规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2、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3、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4、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6、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