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两个人婚姻走向尽头,解除婚姻关系时,除了要面临财产分割外,还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由哪一方来直接抚养孩子,甚至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但是之后出现了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那么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主张抚养权一方应该如何维权?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后怎么样变更抚养权
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目的是为了找到更加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尽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只有在存在法律规定的一方出现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申请变更抚养权的归属,才能得到许可。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还要说明的是,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对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长期不允许您探望孩子,剥夺您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这同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总之,当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的情况发生了足以影响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
二、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