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的要过户。根据民法典的规章,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的,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应当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章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