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地方国企的老总主要是指各个地方国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团队,包括各类国企所属的二级、三级企业的经营班子。目前各类不同企业经营班子成员都是实行的年薪制。我以前在重庆工作时的企业,就属于重庆市属的国有企业、我们企业的集团公司,属于重庆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八大投资公司之一,我所在的集团是由过去的化工、医药板块组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