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迁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前往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直接起诉。待能够确认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法律依据:_x000D_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_x000D_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_x000D_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_x000D_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_x000D_
第十九条_x000D_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