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旦即将来临
胶州公安在此@广大市民
在欢度佳节的同时
不要忘记对燃放烟花爆竹说“NO”!
一、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个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01/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_胶州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示意图
依据《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胶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全年禁燃!
02/这些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胶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03/特定条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二)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段以公告预警信息为准。
04/全市禁止制作烟花爆竹
胶州市行政区域内
禁止制作烟花爆竹
05/禁放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06/责任追究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禁放的是烟花,绽放的是文明
胶州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查控力度
希望广大群众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以“文明、绿色、健康”的方式
度过一个安宁、和谐的节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