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1、窜货可以分为良性窜货,恶性窜货和自然性窜货,如果是良性窜货、自然性窜货不犯法;
2、如果是恶性窜货,可能会涉及到违反垄断法。一般情况下窜货只是一个合同的约定。只是双方之间的一个民事行为,至多只是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限定商品销售的区域,只是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合同约定,对第三方没有任何效力,也不属于工商管理的范围。当事人如果不是经销商,就不受到限制,只要是合法买入的货物,卖到哪里都是当事人的自由,厂家和工商都无权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处罚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