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