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于2001年在全国38个首批国家级实验区启动,从2002年起,新课程开始在省级课改实验区进行实验,现已由逐步实验启动阶段转入持续深入推进的整体变革。它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历史性的必然选择;是我国教育领域的一场广泛深入的教育创新;是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实践平台;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 第二十六条 要建立课程改革督导评估制度。督导政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保证教育投入,维持教育的社会公平,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督导学校重视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重视教师德育和专业成长,重视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重视形式与新课改理念相适应的学校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