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计算累计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单位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每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期限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