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股东不需要负责任。员工因公受伤,由公司赔偿。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具有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员工被辞退年终奖也要被扣吗
员工被辞退,可以向公司索取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以要一月的补偿金,补偿金不能超过12个月的工资。但是年终奖这个估计是没法要到手了,毕竟工作选择年前辞退,肯定不会给年终奖了。1、被公司辞退了,那么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是不可以再享受到公司福利的,那么也就不能得到年终奖。2、被公司辞退,需要公司与员工工资结算完毕,工作交接完成。公司需要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年终奖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福利,不属于工资中的一种。3、无故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性补偿,经济性裁员辞退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试用期也要缴纳保险吗
1、要缴纳。2、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3、所以,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交,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补缴,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外包员工工伤怎么去承担
外包发生工伤如果发包方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违法劳务派遣规定,造成劳动者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误用童工”也要承担一次性赔偿责任吗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使用童工,属于非法用工的范围。《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可见,法律对用人单位核实拟招录员工的身份信息具有较高要求,如若存在疑问,应当去公安部门查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小琴实际上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虽然小琴提供了假的身份证,但不能因此就免除公司核查不严的过错责任,法律也没有规定只有用人单位故意招用童工的,才构成非法用工。所以,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非法用工责任,即应给予小琴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一次性赔偿。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员工工伤,公司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