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交申诉书。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按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方法
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交申诉书。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用户、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的方式有信函式、来访投诉、电话方式、网上方式等。
产品质量十倍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如果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商家十倍赔偿。
产品质量责任超过异议期后怎样追究
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
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二年的规定。
产品质量法是什么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的作用在于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09
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了第二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作了第三次修正。产品质量法包括了关于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和产品质量损害赔偿及处理质量争议等方面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