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副国家级大;各自职务有:(副国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包括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军委副主席、副国级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各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务委员;最高法院长、最高检检察长、国家监委主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