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利息收入的20%计算个人所得税。
2、企业提取的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不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企业与个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按合同记载金额的0.05‰计算缴纳印花税。
4、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要支付利息由企业与个人约定。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果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获得利息的个人应当向企业提供利息收入发票。即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后就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