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
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期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
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纠纷中律师作用和重要性
1,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
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营机制,企业的管理者可能是经营方面的专家,所以对于奖励机制等很在行,但对于内部的风险防范可能就不那么在行了。
比如有的企业公章和合同的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人都有机会动用,员工签订合同的内容也没有监控,最终当员工调动或与公司有矛盾时,一旦对于此前的工作交接不认真,合同履行就会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利用公司管理漏洞联合第三方损害公司利益的事,这样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在现行的法律机制下,很多企业都吃了亏。
2,在日常经营中参与谈判,审理合同,提示风险。
公司要生存发展就要不断的同外界发生这样或那样的交易,这些交易都是通过谈判协商、签订合同来确定的。而这个过程就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你消我长的过程,在这些权利义务中既存在的发展的利益,有时也有这样那样的陷井和危机。随着法制的发展,对于合同日签订,法律界人士越来越认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有时即使有些不公平,法官也不会去纠正,因为是“你自己签订的合同”“你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应该了足够的认识”。所以,在这个交易过程中对合同法律方面的把关和审查就越来越重要。
3,公司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中分析法律风险、合法操作。
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总要通过公司形式等的变化来达到一个新的发展层次,可能的形式包括联营、兼并、分立或投资,无论哪一种方式,都不同于一单交易,涉及公司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也可能动用公司大量资金。由于缺乏风险意识有时公司的利益会受到重大的损害,甚至因此一蹶不振。
有的公司通过他人介绍收购其它公司股份,未对该公司的现行资产进行专业评估,只听介绍人口说,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后才发现公司的实际资产没有那么多,或者虽然进行了一定的评估和考察,但是收购的公司是因一种业务而生存的,而重要客户却掌握在某个人手中,这个人一旦把客户转移,公司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甚至无法生存。
4,担任企业的代理人,参与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1、被合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
2、合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合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
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
3、就合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
4、合并双方就合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合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合并意向性协议;
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
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合并企业双方出资者的机构部门对合并作出决定;
7、对涉及特殊行业的合并,对大中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的合并以及省属企业的合并,应分别由地方政府省属企业的主管部门报省经贸委会同银行财政劳动等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
涉及上市公司的合并重组还应征求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
其他国有小型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合并重组的审批由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授权部门审批;
8、合并协议修改完成后,由企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并协议;
9、按照合并协议和审批文件等实施合并,办理资产划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10、由合并双方的出资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各方认可后完成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