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所需资料经济能力证明:1、最近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需盖社保局公章).2、5万元以上半年前开户活期存折原件或定期存折原件(半年内有存取款记录)如一卡通需要提供在银行打印交易记录的原件。如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需要由出发日期开始计算冻结三个月。资金不少于五万元。3、房产证原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封面为绿色)(以上4项,4选2)。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免交经济能力证明:1、无访韩事实,但有访问美国,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英国,欧洲申根签证各2次以上记录(需提供有签证记录的护照原件、签证原件,无需提供资产证明。)2、累计有4次以上使用过的韩国个人旅游签证(C-3)(须提供已使用过韩国个人旅游签证护照原件、如已使用过签证在旧护照上,需提供旧护照原件)前往韩国且无非法滞留事实的人员,滞留预定期间在30日以下,免交资产证明。3、签证申请人为学生身份时,提交经济能力证明文件为第2、3、4项其中两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