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需要过户,股权质押需要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其中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
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登记有什么后果且生效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权。
(四)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股权质押转让中的相关问题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股权质押过户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股权过户需要资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
2、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提供股权转让款交割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6、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7、新股东身份证明;
8、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9、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
7、股权(出质)合同1份。
股权投资转让有哪些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投资的方式有两种:
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法律条款主要有: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