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三方居间协议是否被法律认可
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三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订中介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合同内容。目前中介服务合同文本,多为中介公司自己印制,其条款对中介公司更为有利。所以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当事人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楚。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买卖双方在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赎楼、过户过程中,应当仔细阅读所签署的公证委托书内容。对外所授权限,应当在可控范围。在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应当亲自到场,避免出现交易风险。
(3)政府仅规定了房地产居间方(即中介机构)佣金收取标准的上限,在房地产交易中,居间方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佣金。
(4)买方、卖方、中介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同时在场,以确保各方所执合同的同一性、有效性与真实性。
(5)中介方应当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和营业执照。当事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房产中介既要有市国土房管局审发的资格证书,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从事房地产咨询租赁、买卖等中介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