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南片区古城三期共涉及征迁户382户,其中单元楼249户,宅院130处,其他合法建筑三处,在征迁工作中城南片区各级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和征迁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推动征迁工作的强劲动力,转化为全心全意为征迁户服务的初心使命,自上而下形成合力,推动征迁工作快速和谐展开,到目前,城南片区古城三期征迁工作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