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合资公司清算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清算程序
1、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2、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始日)
3、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4、清算开始起规定期限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案》。
5、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6、清算开始规定期限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
7、清算开始日规定期限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
8、清算开始日起规定期限以及规定期限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各刊登一次公告。
9、清算财产、未完结业务、履行中的合同等的处理、整理。
10、计算应付税金。
11、清算完结审计报告。
12、完成清算报告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
13、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清算报告提交规定期限内,注销税务、海关登记证。
14、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余资产汇外境外以及关闭银行帐户。
15、税务、海关登记证注销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
16、刊登合作公司终止公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