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中医药研究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以发展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团体,业务上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的指导,团结海内外中医药工作者,发展促进中医药工作,一切以坚决拥护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方针为指导思想。业务范围为中医药理论研究;产业政策研讨;学术交流;专业培训;信息咨询;市场研讨;专业技术服务;成果产业化推广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