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依申请保护。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后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依申请保护模式又被称为“被动保护”模式,因为在这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制止侵权嫌疑货物进出口的措施。
(2)依职权保护。指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若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在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将主动采取扣留和调查处理措施。由于在依职权保护模式下,海关有权采取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的措施,因此这一模式又被称作“主动保护”模式。应当注意的是,依职权保护模式仅适用于知识产权权利人事先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情形。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